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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4-05-11

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“蒙”字标认证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完成“五大任务”赋予的任务,按照2024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“要做优绿色生态‘蒙‘字标品牌”的要求,进一步落实《内蒙古自治区做优做强农牧业品牌工作方案》(内政办发〔2023〕89号),持续推进“蒙”字标认证工作,加快打造“蒙”字标—大草原优品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公用品牌。现将2024年“蒙”字标认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 
 

 

申报时间

2024年5月10日至9月30日。

 

申报方式

 

 

 

申报采用线上自愿申报方式。

 

其他要求

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,将开展申报工作通知到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,企业按照“蒙”字标认证申报指南(附件1),对照“蒙”字标认证产品类别(附件2)自愿申报“蒙”字标认证。

 

“蒙”字标认证申报指南

 

01

一、申报主体

   认证委托人及其相关方(以下简称企业)取得国家、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(或其组成部分),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(适用时),满足《“蒙”字标认证通用要求  农业生产加工领域》(DB15/T 1700.1-2019)及申请产品相应“蒙”字标产品认证要求,企业可自愿申报。

   对存在被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中被列入“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黑名单)”等问题的企业不予受理。

 
 

02

二、申请方式

  申请“蒙”字标认证的企业登录“蒙”字标认证平台 (WWW.MZB.ORG.CN),通过首页右上角“服务企业平台”首先注册进入培育企业库。若企业满足“蒙”字标相关标准要求,按要求完成企业/产品信息填报,基于产品品类自主选择“蒙”字标认证联盟成员认证机构,申请开展“蒙”字标认证审核,根据认证机构的初审结果实施认证工作。申报企业的产品已通过有机产品认证并获证的,按照内蒙古标准发展促进会发布的团体标准《“蒙”字标认证采信有机产品认证的规则》(T/NMSP.MZB00.01-2023),可以申报“蒙”字标认证采信有机认证。

 

 

 

 
 

03
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“蒙”字标工作推进组办公室

尚逸洋,13948126595

“蒙”字标认证联盟秘书处  

马欢,15598286998

 
 

 

 

“蒙”字标认证产品类别表

来源:蒙字标品牌